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现将《广州新致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鹤山分公司年产污泥处理环保设备15套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日-12月2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工
邮箱:13929547311@139.com
邮政编号:529000
通讯地址:鹤山市雅瑶镇建业路8号1座自编号为:之三
广州新致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鹤山分公司年产污泥处理环保设备15套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广州新致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鹤山分公司年产污泥处理环保设备15套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