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的有关要求,珠海欧姆斯厨房电器有限公司拟对珠海欧姆斯厨房电器有限公司砂浆生产线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拟验收项目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珠海欧姆斯厨房电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珠海欧姆斯厨房电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珠海市香洲界涌工业区A区21号厂房
建设内容:主要从事家用厨房电器的生产和销售,预计年产抽油烟机11万台、年产燃气炉具3万台、年产电炉1万台
占地面积:9529.5㎡
总投资:800万
环评编制单位:江门市泰邦环保有限公司
环评批复单位:珠海市香洲区环境保护局
环评批复文号:珠香环建表【2018】35号
验收监测单位: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 该项目按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落实了污染防治相关措施;
2. 该项目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三、验收检查和验收监测结果
1. 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专业公司清运。
2. 废气
本项目五金配件焊接、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风机引力收集进入管道,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电子车间焊接工序产生的VOCs和锡及其化合物通过收集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电子车间焊接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VOCs符合审批的30mg/ m³标准的要求。
3.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冲床、剪板机、油压机等机械设备的运行。项目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噪,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根据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HSJC(验字)20180717002号验收监测报告,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有关要求。
我司拟对该项目做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在公示期内(2018年9月21日-2018年10月21日),如对此项目验收持有异议,可向我司提出书面意见,我司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建设单位:珠海欧姆斯厨房电器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界涌工业区A区21号厂房
联系方式:于标 0756-8529258
邮政编码: 519000
珠海欧姆斯厨房电器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1日
20180921珠海欧姆斯厨房电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保保护验收报告-min.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