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

关于珠海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御景龙湖花园房地产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

2018-04-01 09:12:43 浏览次数:29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和《香洲区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版)的有关要求,珠海市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对御景龙湖花园房地产建设项目(二期)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拟验收项目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珠海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御景龙湖花园房地产

          建设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珠海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景晖路363号御景龙湖花园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内容:御景龙湖花园1栋-12栋供12栋联排住宅(均为地上五层建筑)及1-4区地下室。

占地面积:16817.87

建筑面积:33099.5

总投资:5700万

环评编制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另垃圾房及发电机房的补充环评由河南鑫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

环评批复单位:珠海市环境保护局

环评批复文号:珠环建[2008]276

环保工程设计单位: 广东启源建筑工程设计院

环保工程施工单位: 珠海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环境监理单位: 广东建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环保验收技术支持单位:江门市泰邦环保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该项目按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落实了污染防治相关措施;

(二)该项目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三、验收检查和验收监测结果

(一)生活污水经过自建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拱北水质净化厂;

(二)按规定办理了《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三)由于发电机房已经通过一期验收,故本次验收不涉及发电机房的噪音监测。

 

    我司拟对该项目做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在公示期内(2018年4月1日-2018年4月30日),如对此项目验收持有异议,可向我司或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我司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环保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江门市泰邦环保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纬尔奇孵化中心513室

联系方式:幸小姐 13926908218

建设单位:珠海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景晖路363号御景龙湖花园

联系方式:陈经理 13928011555

邮政编码: 519000